近一年来,我们在网上看到四川、广东、山东等多地玖富出借人起诉平台时,法院都裁定玖富为信息中介,因而不支持出借人向平台索赔。根据法律规定,在网络借贷领域,出借人要起诉平台要求还钱,前提须是平台作为债务方侵犯了出借人的债权利益,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而在实践中,由于合规经营的网贷平台都扮演借贷双方撮合中介的角色,出借人告平台的话,往往会因平台无赔付责任而被法院驳回诉求。
具体来说,除部分被监管认定存在非法集资等违规行为的平台以外,多数网贷平台实则充当的是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中介。也就是说,网贷平台是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专门服务信息的中介网站或APP,它本身不是出借人,也不是借款人,在法律上只承担中介的职能,并没有责任向出借人还款或者赔偿。这就决定了当出借人出于对规定不明确或有意绕开“借贷撮合信息中介机构”这一网贷平台的基础属性,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平台偿还出借人本息的时候,由于在事实上于法无据,最终只能败诉并承担诉讼费用等经济损失。
因此,出借人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前,应务必了解清楚法律相关规定,明确谁才应该是被告,否则不但诉讼无果,还会给本已困难的生活造成更大经济负担。为此,在决定起诉之前,出借人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。由于平台系信息中介属性,出借人可以直接起诉借款人,也可委托平台起诉借款人。在走诉讼程序前,可先委托律师向网贷借款人发出正式的律师函,向老赖声明出借人的债权和诉求,对老赖施加法律威慑力。一般而言,许多人会在见到律师函,得知网贷纠纷即将走司法途径后,选择主动还款。而对那些不怕打官司、决意要死扛到底的借款人,出借人一旦对其发起诉讼,法院都会判令借款人及时还款。
因而,广大出借人一定要明白,冤有头债有主,网贷出借人要回款,只能采取务实态度,向借款人施加法律压力,设法使其尽快还钱。出借人只有依法起诉逾期借款人,依靠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,才能早日追回欠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