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,11月9日,常德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、行长田惠宇受贿,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,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,内幕交易、泄露内幕信息一案。
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:
1997年至2022年,田惠宇利用担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,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、副行长,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党委副书记、副行长,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党委书记、行长,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、行长,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行长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、业务承揽、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,折合人民币共计2.1亿余元;
田惠宇在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行长期间,为徇个人私利,违反规定,滥用职权,干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附属机构正常经营决策活动,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;
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,违反规定,从事与上述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,情节特别严重;
身为证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,在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,买入该证券,或者泄露相关信息,或者明示、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,情节特别严重。
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,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,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,内幕交易、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田惠宇的刑事责任。
田惠宇(中)受审 图源:常德法院网
庭审中,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,被告人田惠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,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,田惠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。庭审最后,法庭宣布休庭,择期宣判。
公开资料显示,田惠宇1965年12月出生于安徽金寨,2013年5月到招商银行工作,任党委书记、执行董事、行长。
2022年4月,田惠宇官宣被查。同年10月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,开除其党籍、公职。
经查,田惠宇身为长期在金融领域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,丧失理想信念,背离初心使命,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、打折扣,罔顾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、人民性,把职责使命抛在脑后;
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接受宴请、旅游、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,违规收受礼品;
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;
毫无纪法底线,长期以“市场化”运作为幌子,以“投资”“理财”为名,“以钱生钱”,大搞权力与资本勾连,靠金融吃金融,以权谋私、损公肥私,滥权敛财、贪婪无度;
生活腐化、道德败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