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安福由保险头部企业平安人寿推出。它适用于所有人群,提供轻症、中症、重症全保障,因其多次赔付、灵活搭配的优势,广受消费者青睐。关于平安福的各类常识也备受各界关注。今天我们就平安福退保的相关内容,为大家总结分析。
为保障投保人的权益,购置平安福保险签订合作生效后,品牌设立了10天的“犹豫期”。这期间,给予投保人充分地了解、详读、分析保险各条例的机会。如果在“犹豫期”发生退保的情况,保险公司可全额退保,投保人不会受到经济的损失。
但如果过了犹豫期进行的退保行为,则会对投保人造成多类损失。具体可体现在三方面。其一方面:经济上的相关损失。过犹豫期后,投保人单方面提出的退保行为,需要支付合同内规定的违约赔偿金。具体的金额,需要根据保单的实际现金价值,进行等额扣除。因前期支付的现金较少,体现的现金价值较低,所以等量退还的金额也会较少。
其次:退保后无法获得保障。退保一旦生成后,投保人即刻会失去掉所有的保障。这之后发生的所有健康问题,无法获得保障。这不仅增加了个体健康风险,同时也会让家庭的抵御能力变弱。尤其一些易患病的中老年群体,一旦退保,无疑是增加了生活的风险。
再次:影响后续购置保险。值得一提的是,根据时段不同、险种不同、投保人个人情况不同,每个阶段投保项目的选择均会有变化。一旦退保,很难保障日后还可以顺利的购买此险种,即使可以再次购买,受到投保人年龄增长的因素,再次购买的保费也会相较之前有所增长。还会因为身体条件不符合,造成拒保的情况,失去获得原有保障的权利。
“犹豫期”过后再去申请平安福退保,是很不明智的。小编想提醒的是:购买保险需要持理性心态。保险是长期行为,是否退保的影响大小,投保人一定要考虑清楚。而一旦购置成功保险,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不要轻易退保,退保各方面于投保人均无益。